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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比多禁止、限制发布的产品信息

壹比多用户在发布产品及服务信息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规则,并予以遵守。由于发布下列产品及服务信息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相关用户完全承担,与壹比多无关。一旦壹比多发现有任何违反本规则的产品及服务信息,壹比多有权立即予以删除,并保留警告,暂停服务,直至终止服务的权力。请各位用户自觉遵守。
凡经营禁止发布产品及服务信息的企业,一律不得提供壹比多服务;凡经营限制发布产品及服务信息的企业,需要在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基础上,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特殊产品经营许可证书,方可享受壹比多服务。
1 禁止发布供求信息的产品及服务:
1.1 禁止发布供求信息的产品及服务:
1.1.1 毒品与毒品用具。这包括吸毒辅助工具、非法药品及鼠尾草和神奇蘑菇之类的草本类毒品;
1.1.2 原油;
1.1.3 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及其制品,特别是象牙及玳瑁制品;
1.1.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
1.1.5 任何形式的发票;
1.1.6 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第三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除外),不具有效形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1.1.7 彩票,不具有效形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1.1.8 任何形式的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居民身份证。如企业公章,档案,各类许可证、介绍信、学历证书、身份证等;
1.1.9 伪造、变造的物品,如伪造的证件、票据、钱币、执照和许可证等;
1.1.10 人体器官、遗体;
1.1.11 黄色淫秽物品、性服务;
1.1.12 含有反动、淫秽、种族或者宗教歧视或其他法律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文件、资料等;
1.1.13 非法所得之物,如走私、盗窃或抢劫所得;
1.1.14. 任何形式的枪支、弹药及仿真枪等,如枪械、枪械仿制品(如仿真枪)、子(炮)弹、消音器、火药、麻醉注射枪、射击等;
1.1.15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如火药等;
1.1.16 管制刀具
 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 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
 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 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
 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1.1.17 警用和军用物品、设备,如监视、监听类设备、警服、警徽、警用器械等;
1.1.18 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如短信接收器、针孔/微型摄像机等;
1.1.19 其他武器,如具有较大杀伤力的弓弩;
1.1.20 其他可能危害他人安全或利益或用于违法目的的物品,如破解设备、撬锁设备、强效催情用品/药品、解密软件、导弹发射程序、个人私密资料,汽车反雷达测速仪,电子狗,GPS报警器等;
1.1.21 赌具,如吃角子老虎机,透视麻将,透视扑克等;
1.1.22 香烟,香烟回收。雪茄烟、烟丝、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1.1.23 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物品,如假冒名牌商品,侵犯他人版权或者专利权的产品;(包括行业术语中的超A,A货,仿,高仿.精仿,1:1等)
1.1.24 流通人民币,任何人不得出售或购买正在流通的人民币;
1.1.25 特殊药品(治疗性功能障碍,肿瘤,糖尿病,艾滋病,癫痫,红斑狼疮,性病,乙肝,白癜风药品,戒毒药品,抗生素成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等);
1.1.26 成人用品;
1.1.27 删除帖子相关的服务内容
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不得买卖的文物;
1.1.29 Email地址列表、网址列表、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注册的域名;
1.1.30 无注册号的磁带或光盘,共享软件;Beta级或未公布的软件;未同设备捆绑出售的OEM软件;未授权的情况下宣传的版权内容。
1.1.31 黑客或破解网站以及协助侵犯版权的工具,包括:人为非法访问或篡改软件、服务器或网站提供指导或设备;使人得以非法访问手机和其他通讯或内容传递系统/设备的网站或产品;改装芯片(例如用于解除版权保护的设备);用以解密电缆和卫星信号以获得免费有线电视服务的产品;绕过数字版权管理技术或版权作品技术防护措施的产品或服务;私服和游戏外挂;
1.1.32 用于协助人们通过药检的产品。此类产品包括禁药去除剂和尿检添加剂。
1.1.33 学术活动代劳服务。此类服务包括由某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枪手"服务,以及提供客户定制的/或预先写好的毕业论文、学术论文等服务。
1.1.34 代孕服务;
1.1.35 信用卡套现业务;
1.1.36 唆使犯罪、引人自残/自杀的产品及服务;
1.1.37 拨号器、电子黄金相关产品;
1.1.38 提供搜索引擎排名作弊的产品及服务;
1.1.39 网络欺诈、钓鱼网站,用于收集敏感个人信息或敛财的产品或服务,个人信息包括电子邮件地址、用户名、密码、付款信息等。
1.1.40 国家法律法规存在强制性质量或者安全标准/规定但未能符合签署强制性质量或者安全标准/规定的产品;
1.1.41 国家法律规定适用许可证管理规定而不能提供相关许可证的产品;
1.1.42 根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违反公共良俗而不应贩售的物品。
1.1.43 涉嫌欺诈的产品与服务(二手车等)。
1.2 限制发布供求信息的产品及服务
1.2.1 医疗器械;
1.2.2 医疗服务;
1.2.3 食品/食物,图书/期刊;
1.2.4 化妆品;
1.2.5 农药、兽药;
1.2.6 不动产;
1.2.7 专利;
1.2.8 文物: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50条规定进行民间收藏文物的买卖;
1.2.9 卫星天线;
1.2.10 易制毒化学品;
1.2.11 药品;
1.2.12 开锁服务、开锁培训;
1.2.13 短信群发软件、短信群发服务、短信群发器;
1.2.14 第三方提供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的投资咨询服务;
1.2.15 须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商品;
1.2.16 集邮票品:可进行合法的邮票交换和买卖,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买卖国家禁止流通的集邮票品;买卖1949年10月1日以后发行的带有“中华民国”字样的集邮票品;先于发行日期交换或买卖邮资凭证;买卖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
1.2.17 根据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违背公序良俗应限制销售的其他商品;
1.2.18 其它经本网站认定为不应发布供求信息的产品及服务。
根据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违背公序良俗应限制销售的其他商品。
壹比多(章)
二O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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